中国农产品出口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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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农产品需要具备什么条件
出口农产品需要具备的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质量安全:出口农产品必须符合目标国家/地区的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法规。这包括农产品的生产、加工、包装和运输过程中的卫生、质量控制等方面,确保产品符合进口国家的标准。
2. 认证和标识:出口农产品通常需要获得目标国家/地区的认证或标识,例如有机认证、GAP认证等。这些认证和标识可以证明农产品的生产过程符合相关标准,提高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3. 法律法规:出口农产品需要符合目标国家/地区的进口法律法规,包括进口许可、标签要求、包装规定等。同时,出口商也需要了解目标国家/地区的贸易壁垒和限制,避免因为法律法规不符而导致产品被拒绝进口。
4. 市场需求:了解目标国家/地区的市场需求和趋势,根据市场反馈调整产品种类、包装、质量等,以满足消费者的需求。
5. 物流和运输:出口农产品需要建立稳定的物流渠道和运输体系,确保产品能够及时、安全地运抵目标国家/地区,并保持产品的新鲜度和质量。
农产品出口需要手续如下:
1、商务部门备案。首先要填写备案表,带着法人身份证、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到商务部门进行对外贸易备案登记即可;
2、营业执照变更。到工商部门进行进出口业务变更即可,这样即具备了进出口产品的资格;
3、海关部门登记。这一步是至关重要的一步,要到海关部门提交相关手续进行备案登记,到检疫部门做好登记,取得报关报检资质;
4、外汇部门登记。到本地人民银行办理外汇收支登记申请,获批后就具备了收支外汇资格;
5、开立结算账户。到相关银行办理外汇结算账户,要设立专门的账户来进行结算外汇,这是必备程序;
6、办理IC卡。到口岸物流办填报企业相关情况和登记表后,办理中国电子口岸IC卡,这样即办理完成了农产品出口手续。
综上所述:出口农产品需要综合考虑质量安全、认证标识、法律法规、市场需求和物流运输等多个方面的条件,以确保产品顺利出口并获得市场认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
第八条
本法所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什么是农产品出口
随着高科技对农业的投入,我国的农产品在近几年对外贸易中已经扩展了很大的份额,使贸易逆差大幅度下降。2008年中国农产品进出口总额达630.2亿美元,比2007年增长12.88%。其中,农产品出口额310.3亿美元,增长14.16%。目前出口的主要农产品有:有大米、小麦、玉米、棉花,洋葱、葱类加工品 大蒜、蒜类加工品 辣椒、辣椒加工品 芋头、 西兰花、 花生、花生加工品、谷籽加工品等。主要是针对亚洲国家,对日本比较多。进口的包括蔬菜、食糖、植物油等。
像山东这边,有:
洋葱、葱类加工品
大蒜、蒜类加工品
辣椒、辣椒加工品
芋头、
西兰花、
花生、花生加工品、谷籽加工品
山东这边主要就这些,市场主要是日本、韩国、东南亚、中东,多一些
怎么样做农产品出口
方法如下:
1、商业洽谈:中方出口企业首先向客户邮寄货物小样,由客户进行全面的检测,当检测合格后,可以进一步签订正式合同;
2、准备货物:中方出口应提前准备好货物,并且保证货物的品质稳定一致;
3、申请许可证:长期从事进出口贸易,并有独立的进出口权,可以到当地商检局进行备案,直接向国内大型外贸公司申领进出口许可证同;
4、报检:中方出口企业应该完成报检工作;
5、报关:同时中方出口企业应该完成报关工作;
6、定舱:中方出口企业就
中国主要出口什么农产品
中国出口农产品有小麦、玉米、大麦、萝卜、山药等。
中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关系到国计民生,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1995年,中国农业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元大关;进入21世纪以来,农业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0%以上,2011年达到47712亿元。伴随农业生产总值的稳步增长,中国农业生产经营水平稳步上升,农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
市场价格
产品跌价原因复杂造成产品跌价原因很多,有市场的、社会的,也有经营者本身的原因,归纳起来影响产品跌价的因素有:
1、经营者生产能力过剩,但又不能通过产品改进和加强销售工作扩大销售,只能考虑采取跌价措施。
2、在竞争压力下,迫使经营者通过降价来扩大市场份额。
3、经营者生产成本比其他竞争对手低。
中国农产品出口国家排名?
根据世界贸易组织最新数据,前十大农产品出口国依序为欧盟、美国、巴西、中国、加拿大、印度尼西亚、泰国、墨西哥、印度和阿根廷
报道称,墨西哥农产品出口额已连续十年同比增长,美国商务部称墨土地辽阔、气候多样,非常适合大规模农业生产,农产品出口增长潜力巨大
合作社产品如何出口?
我国当前的外经贸企业主要有以下几大类型:外贸公司(包括部委、省级外贸公司和地市县级外贸公司)、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商业物资企业和外经企业等。按照进一步深化外贸体制改革的要求,政府有关部门进一步放宽了外贸经营权的限制。在目前仍实行审批许可制度的情况下,加快赋予符合条件的生产企业、科研院所和其他(含私营企业)有实力的经济实体进出口经营权。
就合作社而言,可以参考私营生产企业申请自主进出口权的方法。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私营生产企业可申请自营进出口权:已经在生产企业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领取了营业执照,注册资本和净资产均在850万元人民币以上;连续两年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在5000万元人民币和100万美元(机电产品生产企业年销售收入、出口供货额分别在3000万元人民币和50万美元)以上;具有自营进出口业务所必需的专业人员。企业申报材料需要有:私营生产企业或科研院所申请自营进出口权的报告;企业或院所章程;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出具的连续两年企业年检合格证明和资产情况证明;申请的自营进出口商品目录;代理出口的外贸企业出具的出口供货证明材料;县级以上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证明;高新技术企业需出具科技主管部门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在申报程序上,地方企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商委(商业贸易厅、局)向商务部申报。部委直属企业由各主管部门向商务部申报。申报过程中需要的材料包括:企业经营进出口业务的可靠性报告;企业行政主管部门意见;企业前1年经营情况(须提供销售统计表并要求主管部门和地方统计部门盖章确认)和进出口实绩;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统一配送中心的情况(所在地、规模等);企业申请经营的进出口商品目录。
从目前各地实践情况看,我国合作社做出口业务的基本模式主要有:一是找代理商代理。北京一家果品合作社,在取得了自主进出口经营权的相关证件后,很难通过自己的力量开展进出口业务。后来就找到山东一家代理公司,通过他们做出口贸易。其实这种代理商也不算是非常正规的代理商,而属于那种半正式的代理商,公司本身就做进出口业务,销售的同时捎带帮合作社销售,最后按销售额挣取佣金。二是靠龙头企业。江西赣州有一家脐橙专业合作社,当地龙头企业负责收购脐橙。这种模式其实是双赢的,企业不仅具有营销渠道,而且收购价格也可以达到农民的心理预期。对于龙头企业来讲也有了稳定的货源,收购后公司再统一进行打蜡、分装、出口,以企业的名义销往国外。三是龙头企业领办合作社。现在,有些有进出口业务的龙头企业领办合作社,待产品销售后将盈余返还给农民。山西有一家酥梨合作社,就是当地龙头企业和农民一起办合作社,农民负责生产梨,企业负责做出口,销售后将各种成本扣除后,按照交易额的60%返还给农民。
虽然目前我国做出口业务的合作社所占的比例还很小、很有限,但是它的优越性已经体现出来了。福建有家企业向欧盟出口水果,公司经常会面临一些抽检,其实也可以说是贸易壁垒。后来公司成立了合作社,以合作社的名义出口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这样的问题。这是因为合作社的产品本身就具备有机产品认证,合作社的信誉度相对来讲也更高,对国外来讲,合作社作为生产组织来销售产品,信誉度较好。后来公司就把经营出口权转给了合作社。它的优越性就体现于此,合作社做出口贸易很少会遇到贸易壁垒。此外,合作社办理出口过程中,在处理基本的基地备案、加工厂备案程序之外,还应注意如下问题:第一,在进行产品出口前,要认真核实出口产品是否在进口国的进口商品目录中;第二,合作社产品出口前,一定要了解进口国对于农药残留问题的标准;第三,合作社需要强化自身实力,保证产品供应。
案例
浙江临海市永丰鲜果专业合作社是一家专业从事水果种植、加工、销售为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现有成员350人,分布在永丰、括苍2镇20个行政村。拥有各类水果3万亩,其中柑橘1万亩,杨梅1万亩,枇杷3000亩,其他水果1000多亩,年产量2万吨,年产值1500万元。由于该合作社果品基地实施标准化生产,推广无公害生产技术,其注册的“正凤”牌临海早大梅、东魁杨梅深受消费者欢迎,产品销往北京、上海、山东、东北等地。该合作社还大力推行出口业务,产品远销加拿大、俄罗斯、新加坡等国家。几年前,该合作社的出口业务通常是采取与当地外贸公司进行合作,但这种模式虽然可以借用外贸公司的海外业务优势,但同时也削弱了合作社自身的利润所得。于是,永丰鲜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应启敏开始考虑自己成立公司进行农产品出口。永丰鲜果专业合作社与临海市供销合作社紧密联手,共同出资成立了临海市永丰供销社有限公司,通过供销合作社基层社的平台,加快合作社发展。应启敏向记者表示,与供销合作社的合作是农民专业合作社对今后发展方向的一次全新尝试,彻底改变了以往只做水果的单一模式,发展之路越走越宽了。据永丰鲜果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应启敏介绍,借助供销合作社在产品流通中的优势,合作社在申报产品出口权的过程变得相对轻松,解决不少合作社单枪匹马难以短时间完成的手续,省时又省了力。
中国农产品出口的意义
中国是传统农业大国,农产品出口是必然的,出口农产品可以为我国增加税收,以弥补其它进口商品的亏损。另一方面,中国农民还靠种地养家,要是不出口,它们是很难生计的。
拓展资料:
进出口权全称是指自主经营进出口经营权。进出口权是指进出口企业开展进出口业务的资格,申请进出口权办理需要经过一个比较复杂的审批办理过程,拟申请进出口的企业必须同时得到市商务局、市/分区海关、检验检疫局、外汇管理局、电子口岸等相关部门的批准,并拿到上述部门审批各类证书后,才表示公司拥有了自营进出口的权利。
企业申请进出口权的程序如下(全国都大同小异的):
一、生产企业自营进出口资格的经营范围
经营本企业自产产品出口业务和本企业所需机械设备、零配件、原辅材料进口业务,但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及技术除外。
二、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的条件:
1、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并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
2、注册资本(金)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
3、已办理税务登记,依法纳税;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三、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需要提交的材料:
1、书面申请并注明:“该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3年内未曾担任过被撤销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由各市、县(市、区)外经贸局加注意见);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工商管理部门“此件复印件与原件相同”证明章;
3、《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4、《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6、非法人企业需提供会计事务所出具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7、企业应通过商务部政府网站( 或中国国际电子商务网()“外经贸经营资格管理”栏目,进行资格申请操作(提交电子申请)。并在网上申报后,随即在“打印申请”栏上打印《进出口企业资格申请表》,并加盖企业及企业所在市外经贸局的公章;
8、证明其符合申请自营进出口资格条件的其它材料。
中国主要出口的农产品有哪些
今年1~4月,我国农产品出口140.6亿美元,同比增长21.0%;
4月出口额为37.4亿美元,同比增长17.9%;
如下是1-4月出口数据:
一、谷物2.8亿美元,同比增长1.5%。
大米:出口29.1万吨,同比下降8.5%;
玉米:出口5.5万吨,同比扩大3.5倍;
二、棉花:4.7万吨,同比增长1.9倍;出口额0.3亿美元,同比增长3.0倍。
三、食用油籽及植物油进口平稳,饼粕贸易活跃
食用油籽:31.5万吨,同比下降30.5%;出口额3.9亿美元,同比下降6.8%。
食用植物油:2.9万吨,同比增长0.8%;出口额0.4亿美元,同比下降2.5%。
饼粕:49.0万吨,同比增长55.0%;出口额1.9亿美元,同比增长85.2%。
四、果蔬出口量减额增
蔬菜:249.2万吨,同比下降0.7%;出口额27.1亿美元,同比增长40.2%
水果:170.3万吨,同比下降7.5%;出口额13.1亿美元,同比增长0.6%。
五、畜产品13.0亿美元,同比增长15.4%;水产品37.0亿美元,同比增长24.4%
中国农产品出口的比较优势有哪些?
1.包括谷物及其制品在内的粮食产品已经基本失去比较优势。粮食产品为土地密集型产品,中国人均占有土地资源率较低,不具备竞争的自然禀赋优势。目前中国还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仅有大米、未粗磨玉米和小麦类混合粉及团状物。
2.肉及其制品与活动物一直具有比较优势。目前中国的生猪等畜产品多为农户散养型,劳动力资源是比较优势;相关产品的加工制品因国内消费偏好影响,也具有一定的比较优势。
3.油类产品比较优势变化明显。其中固态固定植物油和含油籽仁及果实由比较优势变为比较劣势。
4.园艺类农产品仍然具有比较优势。园艺类农产品主要包括各类水果、观赏类树木及蔬菜,多为劳动密集型农产品。中国在此类产品上具有劳动力丰富的比较优势:除干果、鲜果及坚果失去比较优势外,其它类别一直保持了比较优势。
5.纺织纤维失去了比较优势。主要原因是植物纤维和黄麻纤维由具有显着比较优势到失去比较优势。棉花和蚕丝本来是中国具有比较优势的农产品,但由于1990年代以来国内需求的激增和生产成本的不断提高,到1995年左右均失去了比较优势。
入世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入世对中国农产品贸易的影响是两方面的。一方面,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将获得诸多的发展机遇。另一方面,入世会使中国的农产品进口进一步增加,特别是小麦、玉米等粮食的进口数量将大幅度增加,原因包括以下几点:
1.自1995年以来,中国粮食已经完全失去了价格优势。其中小麦价格高出国际市场价格28%,玉米高出71.1%,大米高出17.8%。
2.美国对谷物的出口补贴,使中国粮食产品的竞争力进一步下降,加上中国对美国西北部小麦进口禁令的解除,可以预计从美国进口的粮食将急剧增长。
3.进口配额与以往实际进口量相比增加较多。到2005年,小麦、玉米和稻米的配额量将分别达到930万吨、720万吨和530万吨,而1992-1998年小麦、玉米和稻米的实际平均进口量仅为681.8万吨、85.3万吨和53.4万吨。
4.入世后,每年进口配额的一部分必须分配给私营部门。在这种条件下,只要国际市场价格低于国内市场价格,政府就不能再用传统的办法通过国有外贸部门的垄断地位把进口数量控制到配额数量以下。
5.中国入世后,农业平均关税要从22%降至17.5%(除粮棉油免税外,中国一般的农产品关税税率为50%-70%,高的达100%以上),降幅很大。这样一来,以前受保护越大的产品,其进口增长的幅度就会越大。